天津煎饼馃子:豆粉“画”饼落蛋香******
中新社天津1月3日电 题:天津煎饼馃子:豆粉“画”饼落蛋香
作者 王君妍 王在御
凛冬的天津晨光熹微,一个简单的招牌“九河张记”挂在街边老房子青砖墙上,阵阵香味随着热气从老房中飘来。
早上来一套煎饼馃子,和附近的街坊邻居聊聊天,已成“卫嘴子”丁大爷几十年的习惯。“您要想吃最正宗的天津小吃,那还得是煎饼馃子,尤其是街边旮旯的老店铺,几十年了还是这个老味儿。”
九河下梢天津卫,因河而兴,自明代1404年正式筑城至今已有618年的历史。锅巴菜、卷圈、炸糕……被网友称为“碳水天堂”的天津,“早点”异常丰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还得是“煎饼馃子”。
据天津民俗专家、专栏作家由国庆介绍,煎饼馃子的由来与天津古老的码头文化密切相关。“老天津卫是河海商埠大码头,搬运工、买卖人较多,一手卷个吃食,一边忙活也不耽误,煎饼馃子也就成了因需而来的快餐。”
“正不正宗,得食客说了算。”话音未落,“九河张记”的张建明师傅便舀一勺绿豆面到铁板,手腕轻轻一转,几秒钟便摊好一张煎饼。磕一个鸡蛋摊匀,辅以面酱、豆腐乳、葱花等,铺上馃子或馃箅(bì)儿(薄脆),用铲子轻巧折叠,一套煎饼馃子几分钟内便新鲜出炉,热气腾腾的焦香味驱散了空气中的寒意。
摊煎饼看似简单,其中讲究却不少。“就得用纯绿豆面,绿豆还得是现磨的,铁板的温度必须达到210℃左右,手速也要快,摊出来的煎饼才能又香又脆,还糊不了。”张师傅天津话说得“溜”,手上的活儿更“溜”,不一会又摊好了一套。
随后,张师傅从灶台下拿出了一个小瓶,展示他的“独家秘方”——自制调味料。“每家煎饼馃子味道都不太一样,秘密都在小瓶儿里。谈不上啥秘方,但每家都有点儿差别。”张师傅称,各家煎饼馃子味道都有所不同,食客吃惯了一个口味之后,就会觉得别人家做的“不正宗”,但其实这种对细微差别的喜厌,正是大家童年时留下的味觉回忆,久而久之便成为家门口的煎饼馃子“最正宗”。
天津姑娘张榕已在加拿大留学六年。她回国的第一件事,就是吃一套煎饼馃子,以解乡愁。不仅如此,在每次出国之前,张榕也会在家门口买一套煎饼馃子带着在赶飞机的路上吃,她说,只有家门口的煎饼馃子,才是属于童年的回忆。
“现在我们生产的‘家庭版DIY煎饼馃子’今年已经出口到澳大利亚,让身处异国他乡的食客足不出户便可亲手制作家乡的美食。”天津煎饼馃子协会会长宋冠鸣拿起一盒家庭版煎饼馃子说道,“别看这个小盒子不大,绿豆面、馃箅碎及甜面酱等调料应有尽有,就连摊煎饼专用的竹制煎饼刮子也预备上了,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很多远离家乡的天津人,走在外地的街头巷尾,看到店铺菜单上种类繁多的“煎饼套餐”,不由得会认为那是“异端”美食。唯有回到家门口,一大早买上一套刚出炉的煎饼馃子,边吃边走在熟悉的市井街道上,看行人漫步,听车水马龙,得空儿与街坊聊几句,末了再来口热豆浆,以这样的方式打开一天的生活,可能才算得上是正宗天津卫。
也许味觉就是乡愁,无论海外游子还是离乡旅人,即便口音变了,但对故乡煎饼馃子的回忆,依然烙在心中。这种遍布街头巷尾的民间小吃承载的尽是家乡的情结,好似一片光落在浮世一隅,让烟火气照亮了游子归途路。(完)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